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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月出台《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之后,许多市民纷纷询问公租房租金标准。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城投公司承建的部分公租房租金标准已经确定,每月每平方米在3.5元或4元。
市城投公司对有关长安花苑公租房、南苑小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的申请,日前得到市物价局的批复。暂定长安花苑200套公租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为4元,南苑小区990套公租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为3.5元。物业服务费另收。
据市城投公司一何姓的工作人员介绍,长安花苑在温泉贺胜路旁,南苑小区在温泉塘角路附近。这两个小区公租房每户的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户型有一室一厅和一室两厅,都是电梯房。这两个小区的公租房主体工程和装修已经完工。做好的公租房,宽带到户,天然气到户。照此粗略算来,除开物业费,在这两处一套公租房每月的租金在200元左右。
《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根据社会发展水平、租赁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同地段同类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60%左右,最高不超过70%。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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