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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先生说,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和父亲接下了岳塘区一幼儿园1300平方米的内部装修工程,总工程款为53万元。“我们加班加点,一个多月后幼儿园便装修完工了。”贺先生说,按照协议约定,幼儿园对于工程款实行分期付款,此前幼儿园也确实陆续支付了31万元工程款。幼儿园本该如约支付的5万元却迟迟没有到账。“我们前后催了七八次,但一直都拖着不肯给。”
贺先生说,装修时,考虑到幼儿园急需开园招生,他和父亲花高价请了五六十名师傅赶工,如今幼儿园没有按协议支付工程款,此前支付的31万元连工程成本都不够,现在每天都有工人上门讨要工资。
贺先生表示,既然签订了支付协议,装修出现漏水等问题,可以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扣除总款项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但不能够按照幼儿园自行装修的金额来扣除本应属于自己的工程余款。
对此,湘晋律师事务所的文永军律师认为,从双方签订的支付协议来看,幼儿园有支付余款的义务。幼儿园自行维修的费用,如果价格在合理范畴确实可以扣除,但不能因此扣除剩余的22万元,双方应通过协调来处理此事。调解不成的话,贺先生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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