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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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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是
1万科精装修包含: 精装修住宅在交房屋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装修标准通常如下: 精装修房屋:顶面有一定的造型,并考虑一定的设计效果及风格,材质细腻环保; 地面采用品牌玻化砖、仿古砖、或结合大理石等中高档材料; 卫浴和厨房两大重点区域都是经过高品质的精细装修,在部品方面基本上会采用知名品牌并保证售后服务,工厂化橱柜。 基本还是不会配置活动家具的,由于人们在生活方面对于家具的个性化要求还是比较强的,精装修配置家具及饰品基本上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当然还是存在特殊项目。 有了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开发商就不会再推卸责任给装饰公司了。一方面节省了个人装修带来的材料浪费,噪音环境等污染,
主材(装修主材指:地板砖、木地板、过门石、壁纸、灯具、橱柜、衣柜、室内门、洁具等。)由甲方负责;(装修辅料是指:水电材料、木漆、乳胶漆、腻子、各类胶水、各类补缝防裂材料、河沙、水泥、防水、线条、龙骨、各类木工板材、石膏板、铝扣板、各类钉子、螺丝等。)
相对于毛坯而言,精装修分为全装修与精装修两种,全装修只是简单装修,包括地板,卫浴和整体厨房。精装修比全装修多出一些家具,一般精装修房子可以提包入住 应该就是楼道里精装修了,比如说有的小区楼道里是只披刮了腻子,也是就大白,或是地砖,角线之类的用的不好,这就只能叫公共部分简装了。而你家楼道里墙壁贴了砖,或是有别的装修,就叫公共部分精装。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就承重墙不能动,电线能用的就尽量留着
换窗户是很正常的,室内装修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更换,前提,不能更改影响房屋安全系数的结构~
精装修新房的验收标准一般是以装修项目和材料的环保为标准的。 验收的项目主要包括: 1、门窗是否有破损 2、检查厨房、卫生间的防水 3、检查下水道是否畅通 4、检查墙面漆或者墙纸是否有开裂现象 5、检查水电路是否正常 装修材料的验收标准包括:材料质量,材料规格,材料数量,最重要的是材料是否是环保性材料 精装修新房和毛坯房的验收区别在于毛坯房验收问题很容易看出来,但是精装修房一般出现的问题是隐蔽的。
无法保证,首先在于对方是否守信。付款保证过户才能保证你的资金安全
2010二手房交易费用包括以下几种: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印花税 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差价5%的营业税。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费附加税 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 城建税 费附加税 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
:房价申报价和市场价 有个比例 买方要贷款怎么办申报就过不去,这叫逃税,更名房(百分几--%?)重点办手续是在开发商,你购买原价必须得从开发商转出来,小心开发商卡你钱,(2-6个月常见).买家一次性付款会省很多麻烦.###签合同的时候签实际的成交价,等产权证下来过户的时候再以当时买进的价格过户即可###基本家都说的差不多了我就不多说了..只是在提醒一下..价价做低是可以避很多税费..但是相关的安全问题(协议方面的条条框框要写清楚)也要做足..建议你去找专业的房产中介帮你们..花一点小钱..心安.避免到时产生纠纷
如对合同的解释不一致,根据合同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条款的意思。
要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要求明确是什么政策的变化,例如房价的变化是否也要解除合同?都要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的。。。。###合同有效如果对方要强行解除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易时说明将留下热水器和空调,其余家电家具搬走。产权交接后,原房主的家具迟迟不搬走,经过多次交涉,时隔大半年才搬,并要搬走热水器和空调,我没同意,对方起诉要讨回两样家电。请问,二手房产权过度后,里面的家具家电归属为谁?另外原房主的家具放在我家大半年,我可否追讨保管费?
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易时说明将留下热水器和空调,其余家电家具搬走。产权交接后,原房主的家具迟迟不搬走,经过多次交涉,时隔大半年才搬,并要搬走热水器和空调,我没同意,对方起诉要讨回两样家电。请问,二手房产权过度后,里面的家具家电归属为谁?另外原房主的家具放在我家大半年,我可否追讨保管费?
卖房时有跟购房人说清楚,地板不是我的,是现在租客铺的,而且这种地板与地面之间是没有固定连接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甲方赠送固定装修给予乙方(按现状),但是没有明确约定固定装修的内容。按照我的理解是,我赠送的是属于我的固定装修,而房客的地板不是我可以支配的范畴。买房人认为他所看到的地板(即租客所铺设的地板)应一起交付给他,但是租客要拆走地板,请问购房者提出的这个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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