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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因广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沿线县(市、区)政府决定对高速公路沿线部分土地实行控制。控制范围为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中桩左右各250米范围内。
记者在通告中了解到,沿线控制范围内,原已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含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无论是正进行建设或未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非法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控制范围内土地种果、种树、挖鱼塘等;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各村委会、村小组不得擅自将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出租给任何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的,将按有关法律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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