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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和季节特点,凝聚住建系统全部力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活动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步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机制。严格依法依规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公告、督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对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采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的果断措施,整改无望的要坚决劝其退出或关闭。
责任单位:局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公园游园、广场、城市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高质量开展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拉网式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施工电梯、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加大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安监站,局工程管理科、公用行业管理科,市装饰办
2.公用行业。强化对城市供水、城镇供气、城镇供热、市政消火栓、污水净化等公用行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保证公用行业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局公用行业管理科,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污水净化公司
3.风景名胜区、公园游园、广场。强化对风景名胜区、公园游园、广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和拥堵、踩踏等事件。
责任单位:局市政园林管理科,市园林处
4.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基础设施日常管养以及垃圾堆放点、消纳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城管处
5.消防安全。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以及冬季防火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局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多、易引发事故的实际情况,加强信息联动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
备、物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责任单位:局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工作安排,此次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成立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活动方案,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将活动方案传达到基层末端,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为活动的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社会舆论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2日至3月2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工作为主线,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市住建局将组织3个督导组,采取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施工、公用行业、火灾和森林防火等进行督导,督促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市住建局将视情况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3月底督查和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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