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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南充市物业管理工作,切实纠正物业服务中存在的各种“乱象”,南充市房管局决定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1月30日,在市辖三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物业乱象”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次物业整治的重点:一是违规收费行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公共能耗费、履约保证金等各种费用,擅自处置、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二是随意降低物业服务品质行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服务,随意降低服务品质和服务标准等。三是不规范服务行为。包括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用心服务不够;物业管理档案不建立或建立不完善;小区脏乱差现象严重;小区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各类标识标牌未设立或缺损等。四是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投诉和诉求处置、回应不及时或不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私自违规搭建、违规装修等行为,不认真履行发现、劝导、制止和向业务主管理部门报告的职责,对此类行为放任自流,视若不见等。
据悉,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南充市房管局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整治工作时间,明确了指导意见和目的,制定了检查办法及处理意见,在12月4日召开的物业整整动员大会上,副局长贾剑对做好物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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