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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立即与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检查人员指出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增加了场所的火灾风险系数,极易造成火灾迅速蔓延,安全出口是场所的生命通道,对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告知其应当如何正确改正场所现有的问题,指出了整改办法。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大队严格执法表示感谢,现场表态一定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工作,做好自身火灾防范,立即落实专人负责对隐患进行整改。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依法填写了监督检查记录,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上午10时许,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告知了被查封场所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依法切断其施工电源,对配电箱粘贴封条实施了临时查封。目前,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已对该场所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自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以来,合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市消防支队、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辖区单位场所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方案,对发现的存在火灾隐患符合临时查封标准的坚决依法实施临时临时查封,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跟踪指导服务的形式督促整改,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全力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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