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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同心新村的303户业主,将小区开发商浙江同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同心房产),联名告上了法庭。开发商当初售房宣传时称小区将是一个“封闭式管理的‘花园小区’”。事实上,小区并没有建成封闭模式,天天车辆穿行,路面损坏,失窃严重,对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而物业则称,物业的收费标准根本支持不了全封闭管理。
前天,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看上“封闭管理”买了房
1999年12月,同心房产(原为丽水市同心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丽水市同心新村456套商住楼,开始开盘预售。
2000年,开发商在该小区建设场地围墙上制作了小区宣传广告,除标明小区位置和区域范围外,并大力宣传其主要特色——“封闭式管理‘花园小区’”。在同心大厦售房处展示的同心新村模型中,其五个主要出入口,均设置了封闭设施和值班保安室。
2001年6月,开发商开始交付第一批商品房,在随同房屋一起交付的《住户手册》内《小区简介》中,开发商仍然标明“实行封闭式管理”。2002年5月16日,开发商继续在媒体上大打“封闭式物业管理”的楼盘广告。
因为看中其宣传的“封闭式管理”,不少业主下决心以当时的市场高价,买下了同心新村商品房。
建成小区基本“全开放”
2005年7月,小区第四期商品房即将竣工时,开发商在小区四号路东面出入口,正式建造了伸缩门。业主们本以为,期待已久的封闭式小区即将建成。
之后,开发商一直未在1号路南北两端,建设封闭设施和值班保安室。在小区2号路、3号路南端、4号路东面出入口,虽然建造了铁门或者伸缩门,但未建值班保安室。
业主代表说,小区内共有17个出入口,基本属于完全开放状态,小区内原本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似乎成了社会公用街道,导致许多外来车辆,在小区内道路上不停穿梭,产生大量噪音,破坏小区安宁。
没有封闭管理的小区,治安状况也不容乐观,自小区有业主入住以来,已经发生偷盗、抢劫案件近百起,业主损失超过百万。
拒交物业费状告开发商
负责小区物业的丽水市凯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也表示了无奈:“由于小区开放式物业管理,属丙级收费标准,物业费用标准低,物业服务标准也提不上去”。
按照物业的说法,“同心新村17个出入口,根据物业费的收入,雇不起足够的保安来负责小区管理”。
2007年,小区部分业主由于不满物业管理,已开始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为此,业主们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开发商重建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配置必要的值班保安室,并负责小区道路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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