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11月26日16时许,一名女司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行驶到临汾收费站内广场时,正在执勤的民警发现驾驶室内有异常,于是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室内除一名女驾驶人外,还有一名大概4至5岁的小女孩正躺在女子膝盖上。
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和老公带着孩子开车去临汾,老公中午喝多了上了车一直在后座休息,中途孩子吵着要睡觉,没办法只得把孩子抱到怀里,一边哄孩子睡觉一边开车。民警了解情况后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员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纠正了该违法行为后民警才让驾驶员继续开车上路。
高速交警提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孩子坐在驾驶人的怀中,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行驶中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驾驶员在抱着孩子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必然要受到限制,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意外,孩子有可能最先受到伤害。在车辆遇到紧急情况突然刹车时,在惯性的作用下,孩子受到的冲击力,驾驶人是没法抱住孩子的,何况,驾驶人还得处置车辆遇到的特殊情况,这时孩子会飞出去,撞在中控台或前挡风玻璃上,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气囊弹出,不仅不能保护孩子,这时怀中的孩子往往有成为“肉垫”的危险,甚至危及孩子的生命。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