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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的重新修订完善的《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业公司不得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如果小区物业收了你的装修押金,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投诉并要求退还!
物价局:强收装修押金属违规
针对小区物业普遍存在收取装修押金的现状,去年,我市在重新修订《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昆政规〔2014〕13号)时,再次明确规定装修押金不属于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及其他服务收费。
为让居民更好地知晓新修订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范畴,物价局结合部门职能,推出《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常见的物业服务问题进行解答。其中,第24个问题有关装修押金一事。
问:物业服务企业可否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
答: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等费用。
市民遇强收可拨打12358维权
物价局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如果有小区强行,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告知,他们将会派人去调查了解,责令物业公司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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