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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了套房子,原想赶紧装修住进去,可几个月来,翟先生却因装修问题屡次和装修公司发生矛盾,心烦不已。“他们一次又一次让我加钱,我实在受不了了,这钱我不能再出了。”昨日,翟先生无奈地说,希望浔阳晚报记者能够帮忙协调解决。
1、业主:装修公司不按合同办事
据翟先生介绍,去年下半年,他在南山雅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新房装修前,他找到盛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为觉得装修公司举办的活动优惠力度较大,他当场便交了5000元押金,并在今年的3月份签订了装修协议,协议内容标明装修期为90天。
4月21日,装修公司开始进场施工,然而,翟先生的烦恼也随之而来。“合同规定,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进场时,业主应到现场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但装修公司从来没有通知我去签字验收,而且他们更换了合同上的材料也没有事先通知我。”翟先生说,有一天他到现场查看时才发现,原本合同上注明衣柜和书桌等家具用的板材被换了。
除此之外,翟先生告诉记者,原本总价9万元的装修款也被要求提高,其中,仅水电方面就增加了2000多元。“在做水电时我们就因增加的钱和装修公司闹过矛盾,当时装修公司停工了七八天,而担心后期还要再增加其他费用,我和装修公司重新协商后达成共识,总工程的价格不能超过11万元。”翟先生说。
然而,在新房只剩下油漆最后一道工序时,翟先生和装修公司又出现了分歧。“他们告诉我,油漆不包括家具的粉刷,这部分钱要我再另外支付。”翟先生生气地说,得知此情况后,他找对方协商,但没有结果,装修工程也停了3天。翟先生表示,因为产生分歧,装修公司已经多次停工了。
2、装修公司:事先与业主沟通过
昨日中午,翟先生带记者来到装修公司找到相关负责人刘先生。对于翟先生列举的种种“罪状”,刘先生表示,公司都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装修的并不存在违反合同的情况。“由于翟先生家里的开关盒、插座等一些项目有增加,因此我们才要求加钱,而这部分钱已经是协商通过的。”刘先生说。
而对于翟先生提出的装修材料更换没有被通知,刘先生认为,他们并非没有通知,而是翟先生没有当天来验收,于是工人只能先施工了。“原本合同上确实写着衣柜和书桌用材的品牌,但在购买材料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于是更换了同一等级的材料。”刘先生说,材料安装前,他就跟翟先生说过此事,但翟先生并没有提出异议。
在协商了半个小时后,见彼此一直因为一些小问题争执不下,刘先生率先提出解决办法:“对翟先生新房的后续装修进行一次评估,每一项工程和材料的价格都会告知翟先生,超过11万元预算的部分,我们也不会让翟先生支付。”对此结果,翟先生表示满意。
3、业内人士:签补充合同能避免纠纷
记者了解到,由于很多业主是初次置业,在房屋装修时没有经验可依,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经常会遭遇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有的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平等条款,出现违约时,业主承担的责任明显重于装修公司。
对此,经营一家装修公司的孙先生告诉记者,房屋装修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签署书面合同,由于装修合同大多为制式合同,业主如认为合同的内容不能满足自己的意愿,应签署补充书面合同。装修完毕的验收环节,若对自己的判断力不自信,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协助验收,以便确保装修质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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